门徒会诱骗、威逼信徒向神"献爱心",缴纳"慈惠钱""慈惠粮""慈惠物",以满足少数上层人物、骨干分子的私欲。近几年,门徒会又在部分地区(如湖北省十堰市)实施"复兴计划",推行"亏补赚交"模式,为该邪教组织的非法活动提供了造血功能。经查,2011年-2014年期间,该邪教组织涉嫌敛财高达4000多万元。门徒会聚敛的巨额钱财从不存入银行,而是采用骨干人员现金保管的形式,逐级管账,有的甚至压根儿就不留账,让别人无从查核。例如十堰市门徒会小头目陈某手上保管530万元、张某保管460万元、骨干人员石某保管180万元。私人保管钱财,却从不留下账目,这也为"监守自盗"或私自挪用留下空间,事实也证明了这一推测。据十堰市办案民警介绍,石某从张某手上"借"40万元在孝感为自己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子,说是"借"其实并不归还。此外,陈某"借"给自己的弟弟20万元。他坦言:"没人知道借给弟弟钱这件事。"据陈某供述,2014年自己母亲去世,他自己偷拿了4万元用于办丧事,之后也没有归还。由此可见,门徒会敛财后钱不入银行、不留账目,完全是少数人"自肥心虚"的必然选择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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