随着斗争形势的变化,邪教组织不断变换手法与我对抗,与此相适应,邪教犯罪出现一些新趋势,即犯罪场所由社会面转移到网上,犯罪手法由公开聚集滋事到借助科技手段、互联网煽动反宣。为适应这些新趋势、新动向,新司法解释在内容上作出了积极应对。如针对利用伪基站、货币传播宣扬邪教的犯罪行为,新司法解释明确"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";针对利用通讯信息网络进行邪教犯罪的新动向,新司法解释更是单列一项,详细规定传播电子图片多少张、拨打电话多少次、在线人数累计多少、信息被浏览多少次,就应当以组织、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定罪量刑,真正做到犯罪认定标准细化量化,同时,充分发挥了刑法对此类邪教犯罪的打击震慑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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